发展规划处承担学校发展战略研究、重大规划起草、质量控制与反馈、重大政策及综合改革措施制定、法律事务与合同管理、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改进、人才培养质量体系建设、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教学诊断与改进等方面工作。
发展规划处接受学校党委、行政安排的工作。发展规划处负责人列席校长办公会,有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
发展规划处承担学校全面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含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