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

发布时间:2024-12-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展规划处承担学校发展战略研究、重大规划起草、质量控制与反馈、重大政策及综合改革措施制定、法律事务与合同管理、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改进、人才培养质量体系建设、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教学诊断与改进等方面工作。

一、工作任务

发展规划处现有领导岗位为处长、副处长。发展规划处内设质量管理科、法治工作科。发展规划处负责人列席校长办公会,有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发展规划处接受学校党委、行政安排的工作。

发展规划处承担学校全面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含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发展规划处是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内部控制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成员单位,是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教材选用与编审委员会、安全工作委员会、保密工作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等成员单位。

二、工作分工

吴云恩 处长,主持部门全面工作,分管法治工作科,协调部门内外工作落实,安排部署并指导完成工作任务,对重要报告、总结、汇报、数据等审核把关。对部门工作全面负责。

雷 琼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分管质量管理科。重点做好发展规划(重大行动计划)、教学质量评价、专业综合评价、质量年报、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对具体工作负直接责任。

杨 蕊 科员,协助处长、副处长工作,承担质量管理、教育统计、文件办理、会议会务、考勤报账和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对具体工作负直接责任。

姜 帆 科员,协助处长、副处长工作,承担法治工作、法律事务、合同管理、普法教育等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对具体工作负直接责任。

为保证发展规划处工作的连续性,发展规划处设AB角,吴云恩与雷琼互为AB角,杨蕊与姜帆互为AB角。成员出差、培训、进修、请假期间的工作由互为AB角的成员临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