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于4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办了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示范培训班。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有关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学校督导评估体系,有效提升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
本次培训由教育部专家深入解读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及教育评价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聚焦教育强国建设,要求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和发挥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真正做到“以评固向、以评促建、以评督改、提质增强”。工作中要重点处理好系统性与关键环节、稳定性与迭代性、特征性与碎片化、兜底性与发展性、包容与矛盾、规定与留白、借鉴与自主等七大关系。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一省一案,制定本地“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统筹规划、自主开展。各地实施方案应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和教学工作评估两部分内容。着重把握办学能力评价的全面性、客观性、有效性,监测与评估协同开展。本轮评估原则上应在 2030 年内完成,覆盖所有高等职业学校,应评尽评。评估工作起始时间由各地报教育部同意后确定。
本次示范培训以视频方式进行。校长陈颖、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齐武福以及办公室(党委巡察办)、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学校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要求,优化资源配置,高质量推进产教融合和“五金”建设工作,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